卖报废车需要什么手续和买卖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

很多粉丝在后台给我留言,说自己名下有一台快要报废的汽车,当时图方便加上自己也不懂汽车业务,就直接来卖收费废品的,现在自己购买了新车上不了牌,而且身边的朋友还说以后时间长了还会影响驾驶证,问我到底该怎么办?其实最近我还真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步骤有点复杂(超级建议收藏,顺便点个赞吧)

一,汽车报废的常识

首先汽车报废它是有一套正规的流程的,并不是说你卖给了一个收废品的,这辆汽车之后就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跟你上牌时候是一样的,你注销的时候也需要去办理手续才可以,那么如果你节省了报废的步骤,也是在给自己找麻烦。首先就是时间长了,自己名下就不能再购买新车上不了牌照了,系统就会提示,你名下有一辆逾期未年审的汽车

有些朋友就说时间长了,这辆汽车就被强制注销,自己不用再去管这辆汽车了。我只能说你可能把这件事情想错了,系统提供的逾期未年审强制报废,只不过说这辆车已经不能再继续开了,也就是说不能再继续上道路行驶。但是该走的正规报废,你是一样也不能落下,系统上面的强制报废,只是这辆车不能上道路行驶,而不是说你不用去办理正规的报废手续这点大家一定要弄清楚

很多人都觉得正规报废给的实在是太少了。有可能一辆车才给200或者是每一吨才给400,但是如果直接卖给收废品的,一下子就能挣好几千块钱,这比你正规报废实在赚太多了。只能说一个地方和一个地方不太一样,我们这边如果走正规报废手续的话,每一吨差不多是800,广东那边差不多是1200元,你完全可以把车开到广东那边去报废,然后再拿着一些报废解体注销方面的证明,到你本地的车管所直接办理注销手续,这也是一招。

二,汽车卖给别人,对方不过户该怎么办?

其实目前来说没有特别好的办法,能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但是我最近认识了一个法律方面的朋友,他正好咨询我汽车方面的业务,我在和他喝茶的时候就一起聊起了报废汽车方面的问题,还是他给我的启发,让我想到了另外一种方法,但是相对于来说更麻烦,但却非常值得一试。

首先我们找自己特别亲近的朋友,或者是家人,给他写一张欠条,然后让你的朋友或者是家人拿着这张欠条去法院起诉你,那么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法院就会冻结你名下的汽车,并且他会联合交警,在路上发现这辆车,直接进行扣押,这样的话就有人帮你,找到了这辆车,然后再让你的朋友去撤销诉讼即可。

那么这种方式的话,一般是你直接让他开走,他没给你过户的情况下,这种方法是有效的,同样如果是报废的汽车对方开走了之后,依然在道路上行驶,他也是可以找到的,所以说目前这种方法,我觉得是值得一试的。但是如果收废品的人,真的把你的汽车拆解了,只要你找到车壳,也是可以进行报废的。

三,汽车不报废到底对我们有影响吗?

我只能说小编目前唯一能确认的就是,如果你名下有一辆连续超过三个检验周期逾期未年审的汽车,那么一定会影响你之后新车上牌的业务,有的朋友可能说我有逾期未年审的汽车,但是我依然上牌了,那可能是还没有连续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时间还没有到罢了,或者说是系统没有反应过来。

后来有一些粉丝就告诉小编,他的驾驶证现在都不可以用了,一定要让我帮他想一个办法解决。有的甚至说在外面能不能找一个黄牛,我只能说很容易上当。还有一些朋友说,那我就直接报警,说我的汽车丢了行不行?如果被查出来,你一定要对自己所报的假警负责任。这招还是留着实在办法再说吧。

如果正常车辆灭失的话,一定是有出警记录的,并不是说你三年前把汽车卖了,现在上不了牌照了,报一个警行不行?其实最重要的就是出警记录,现在报意义不大,那么正规来说,如果真的是丢失的话,只要你开一个证明,然后再去车管所办理相关的业务就行,包括你的汽车自燃或者是因质量问题退车的,都可以开具证明对你名下的汽车进行注销。

这篇文章也是很多粉丝在私信我之后催着我写的。还是算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我想说的是小编以后依然会给大家想最好的办法。请大家再给我一些时间吧,让我再想出一个,相对完善一些的方法。(超级建议收藏,顺便点个赞吧)

你名下有未注销的汽车吗?现在影响你办其他业务了吗?欢迎在下方留言,大家一起讨论一下。

​著作权声明:本文为“汽车Z博士”原创,转载请联系授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本站内图片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感谢观看,欢迎关注《汽车Z博士》!

 

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该案被告人驾驶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造成对方十级伤残。最终,法院判处该被告人赔偿对方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非法转卖该摩托车的原车主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2021年6月,周某驾驶摩托车与刘某骑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刘某在事故中受伤,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承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经查,事故发生时,周某的摩托车已报废,但登记在他人的名下,该车车主陈某于2021年2月以600元的价格将车转卖给周某。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周某、陈某赔偿相应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该案中,周某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废车辆上路,其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陈某非法转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增加道路交通危险性,应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启东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周某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被告陈某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介绍,报废车不符合道路安全行驶条件,是法律上禁止流通的机动车,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违反法律规定,具有极大的危险性。《民法典》第1214条规定,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官提醒,车辆报废后不要因麻烦就随意丢弃或因小利非法转卖,应及时去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抹除车辆内自己的信息,以防有不安定的因素;在购买二手车前,应谨慎询问审查车辆相关信息,不要贪小便宜购买报废车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