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个别回购股份被执法拍卖的转机告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关于公司部分回购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65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拟于2022年12月5日10时至2022年12月6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637,900股股票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6日,上述司法拍卖已完成出价竞拍流程,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成功竞拍情况如下:

用户姓名余奉昌过竞买号A3364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56)5,637,900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2,682,595.4元(壹仟贰佰陆拾捌万贰仟伍佰玖拾伍元肆角)。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1、上述股票的处置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2、上述拍卖尚涉及缴纳尾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2年12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周一)16:00,会期半天。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15-15:00。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7楼)

1、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2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线、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2楼,邮编:401121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6,838.50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因融资等事项而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签署所需各项法律文件的具体事宜。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注:上表拟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公司以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1%的权益,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564.35万元,负债总额为27,684.47万元,净资产为4,879.8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3.13万元,利润总额-51.03万元,净利润-51.03万元。

截至2022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4,967.80万元,负债总额为30,754.25万元,净资产为4,213.55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66.32万元,净利润-666.3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成都天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重庆旭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其经营、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至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新增融资、融资期限调整等需要为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或为合作方提供反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安排专人参与经营管理,严控财务风险。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参股公司进行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末,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9.10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7.21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56.31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64%,占总资产的17.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6,838.50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刘静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1、公司自身经营困难,不宜再对外提供担保;2、对参股企业的经营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我缺乏了解亦无法判断。”

公司说明: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次公司拟对未来十二个月内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系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及资金需求,基于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股东义务,按照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提供担保。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26日(周一)下午16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21日(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