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计谋来了!深圳也要打造己方的天猫和京东-天猫商城

硝烟刚散的“618”购物节,以天猫、京东、拼多多为代表的电商平台逐鹿网购市场,在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消费者依托电子商务平台的消费热情依然高涨。

企查查数据显示,我国电商相关企业注册量近年来总体呈走高态势,深圳则是表现最为突出的城市之一。截止昨日,深圳在业存续电商相关企业达到55.33万家,这一数字排在全国第一,力压上海的32.74万家。此外,深圳2020年新增的企业注册数量为历年最高,为11.05万家,今年也已新增成立4.9万家。

电商产业态势火热,深圳市民的网购热情同样高涨。在今年5月收官的“双品购物节”上,深圳地区整体网络销售额约为601.9亿元,较去年增长了31.1%,其中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546.8亿元,同比增长29.2%。此外,深圳地区的网络销售成交额占全省比重达36%,位居全省首位。

作为“最互联网”的城市、电商产业的重镇,深圳日前正式发布《〈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将对符合资质的电商企业进行资助扶持,旨在推动深圳电商跨越式发展,为深圳建设全球重要商贸中心再度“加码”。

早在去年9月,深圳就印发了《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并于10月正式实施。而此次《细则》的发布,则是针对《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项政策措施的适用对象、申请条件、资金安排和支持标准。

根据细则,深圳将主要从加速发展大型电商平台、大力推进电商应用、强化跨境电商发展优势、搭建成熟完善的电商支撑服务体系共4个方面对电商企业进行资助和扶持。

细则明确提出,加速培育本地法人电子商务平台,对深圳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融资、办公用房、贷款利息、新技术、新模式应用、贡献等进行资助和奖励:

1.近三年通过两家以上风险投资、战略投资机构或在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融资获得2亿元及以上融资额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超过30%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2021年首次申报受理的项目,融资额按照《若干措施》实施之日前三个年度核算执行;

2.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发布的全国互联网100强和商务部发布的全国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中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3.科技部火炬中心(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发布的《中国独角兽榜单》中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4.年度自营商品网络零售额超过10亿元,且近三年平均增速超过30%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1.融资奖励。按照企业在近三年内获得风险投资、战略投资或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最长奖励时间5年。

2.办公用房扶持。在本市无自有办公用房,租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的,每年按照企业在其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金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最长资助时间5年。已享受创新型产业用房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3.贷款贴息。按照企业在用于电子商务(房地产购置、建设除外)经营的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贷款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不超过200万元,最长资助时间5年。申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期间无欠息、逾期还款等违规行为,且该笔贷款在申报前已结息或部分结息。同一笔贷款贴息已享受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不重复享受。

4.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扶持。按照企业在实施该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财政资金资助,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投资额包括实施该项目购买软件、硬件仪器设备与技术的费用、研发及委托开发费用、市场开拓费用,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房租、水电和差旅费等。

5.贡献奖励。对我市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通过其平台进行网络销售的在深注册的集团内企业,纳入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网络零售额首次超过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1000万元、天猫商城8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档位奖励一次。已获得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相关资助的,不重复享受。

引人关注的是,在提出加速培育本地法人电子商务平台的同时,细则明确提出要加大力度引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近三年在深圳注册成立总部企业或结算中心的电子商务企业进行资助和奖励:

1.世界500强企业中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为准;

2.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发布的全国互联网100强和商务部发布的全国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中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3.科技部火炬中心(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发布的《中国独角兽榜单》中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4.近三年累计获得10亿元以上风险投资、战略投资或上市融资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5.年度自营商品网络零售额超过20亿元,且近三年平均增速超过30%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1.被本市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支持其享受《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本条支持政策。

2.对暂时达不到本市总部企业标准的,或者在深圳单独设立结算中心的企业,通过签订产业监管协议的方式,依据产业监管协议,在承诺期内实现其承诺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和地方财力的,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

1.被本市认定为总部企业,并在深圳建设线上平台(包括新建、迁入、升级等)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按其获得总部企业认定至申报年度之间落户项目实际发生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分批次申请的,之前已核定并获得资助的投资额不重复计算。

2.对暂时达不到本市总部企业标准的,或者在深圳单独设立结算中心的企业,通过签订产业监管协议的方式,按签订产业监管协议至申报年度之间落户项目实际发生投资额的5%给予资助,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分批次申请的,之前已核定并获得资助的投资额不重复计算。

*投资额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土地购置、房地产开发建设除外)、研发费用、无形资产投资、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房租或水电等)支出等。

3.市政府重点引进企业综合支持。具体方式通过与市政府签署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所述优惠与前述政策信息不重复享受。

同时,《细则》将对获批为国家级和升级的电商示范基地设立示范奖励,一次性分别奖励300万元、150万元;与国内外各大知名网络平台合作并且专为服装、消费电子、珠宝等深圳优势产业建立电商直播基地的协会或企业,将按照对直播基地建设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协会或企业最高200万元。

为支持消费扶贫,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细则》将对采购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特产品的电商平台企业给予奖励。对采购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采购金额每增加500万元的,还可增加奖励10万元。

细则提出,要进一步建设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提高电子商务标准化发展水平,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强电子商务的宣传推广,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峰会、论坛及电子商务节庆等活动给予资助。

细则还提出,要进一步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电子商务宣传推广、普及应用、产业引导、交流合作等工作,围绕国内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打造和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大讲堂”、“中国(深圳)电子商务发展论坛”等品牌系列活动。

“作为深圳土生土长的电商平台之一,乐信对于《细则》的推出感到十分振奋。”乐信旗下乐信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卜凡表示,作为一家新消费数字科技服务商,电商是乐信其中一项核心业务,推出了分期乐、买鸭等多个新消费产品,《细则》出台后,乐信将成为直接受益者。

“深圳制定出台该政策的背后,饱含着政府对电商平台的关注支持和殷殷期盼。”卜凡认为,《细则》最大的亮点在于不仅解决电商企业发展的燃眉之急,也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创新模式发展。例如,对深圳电商平台企业融资、办公用房、贷款利息方面给与资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电商平台尤其是中小型电商平台的资金循环压力,为企业有效减负;对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给与奖励,将助推深圳电商平台创新发展。

小政相信,在这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下,深圳的电子商务产业,一定会迎来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