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11亿条用户数据显露两男人用爬虫技能不法赚钱34万-淘宝网

近日,裁判文书网上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引发关注。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逯某爬取淘宝客户信息共计11亿余条,之后将客户手机号码提供给被告人黎某用于商业营销,共获利34万元。

判决结果显示,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逯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多家大数据公司被查原因都曾与“爬虫”相关,而关于合理爬虫的边界也屡屡引发热议。有专家表示,当大数据公司运用爬虫技术严重侵犯了其他人的合法利益,才是被罚甚至失去自由的根本原因。

6月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份判决书——《逯某、黎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河南商丘睢阳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逯某、黎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21年1月14日向河南商丘睢阳区法院(以下简称“睢阳法院”)提起公诉。

经司法鉴定,逯某通过其开发的软件爬取淘宝客户的数字ID、淘宝昵称、手机号码等淘宝客户信息共计11亿余条,逯某将其爬取信息中的淘宝客户手机号码通过微信文件的形式发送给黎某使用共计1971万余条。

睢阳法院经审理查明,黎某成立了浏阳市泰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创公司”),该公司设有返利部、客服部、招商部等部门。逯某受雇于黎某,作为公司技术员,每月工资一万元。工商信息显示,泰创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5日,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大数据处理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数据及信息资料的处理和保管等。

上述法院经查,自2019年11月,逯某将爬取到的淘宝客户的手机号码提供给黎某,用于泰创公司的经营活动,该公司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利用该信息经营共获利34万余元。

睢阳法院认为,淘宝公司报警称,自2020年7月6日至7月13日每天被侵犯信息都有500万条,逯某供述其自2019年11月开始爬取淘宝信息的,在提取逯某电脑硬盘检测有11亿多条信息,两证据能相互印证逯某采集的信息数量。因此,对于逯某关于采集信息数量的辩解,法院不予采信。

淘宝网安全风控员马某证言证实,2020年7月13日,其在工作中发现有黑产通过破解接口的形式进行加密数据的爬取,在2020年7月13日至20日之间爬取了3500万条数据。

黎某供述与辩解称,在2019年底,逯某通过技术手段爬取淘宝网里的淘宝客户信息后,不定时的通过微信文件把公司需要的淘宝客户手机号码直接发送给他。之后,他会把这些数据导入“微信加人”软件,加微信好友成功后,由泰创公司员工负责发送广告链接,淘宝用户在该公司的广告群里购买东西,该公司获得佣金。

睢阳法院认为,逯某虽是受雇于黎某,但信息是由逯某直接爬取,将其中一部分手机号提供给黎某用于公司经营活动,其在共同犯罪中并不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不属从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即为“情节严重”。

最终,法院判决结果显示,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逯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9年8月,据新京报报道,大数据营销系统“鹰眼智客”利用爬虫技术,从淘宝、京东等网站上爬取到店家手机号后,用于营销。此外,借助该软件,通过微信附近的人,用户可任意设定虚拟位置后批量申请好友,还能“站街”钓鱼营销。其后,鹰眼智客所属的郑州共赢科技有限公司接受警方调查。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9年9月前后,多家数据公司接连被查,包括魔蝎科技、还包括聚信立、新颜科技、公信宝、同盾等。从事金融科技行业多年的资深人士曾告诉南都记者,被查原因很可能与违规使用爬虫数据以及暴力催收有关。

今年年初,魔蝎科技相关案件迎来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显示,魔蝎科技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罚金三千万元。公司法人周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技术总监袁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网络爬虫原本是指平台按照一定规则,自动从互联网上提取网络信息的程序或脚本,本为互联网行业的常用技术之一。但近年来,爬虫技术往往被应用于“套路贷”“暴力催收”以及“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商业营销”上,而被推上风口浪尖。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新锐、罗为曾公开撰文表示,创新型业务很容易进入法律的灰色地带,但仅仅进入灰色地带本身,并不会直接招致处罚,严重侵犯了其他人的合法利益,才是被罚甚至失去自由的根本原因。